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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11:10 浏览量:

各教学院部、各相关处室:

为全面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4年11月11日-11月22日(第11-12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情况

(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三)实验实训室管理、使用情况

(四)教室管理情况

(五)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六)教学督导情况

(七)教学改革及项目建设情况

(八)院部教育教学特色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院部自查、学校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院部自查(2024年11月11-15日)

院部组织工作专班开展自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形成的材料要求如下:

1.检查所有任课教师教学材料,包括教学计划、教案、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作业批改情况等,填写附件1。

2.检查实验实训室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包括设备管理使用情况、卫生状况、实验实训报告等,填写附件2。

3.检查学生上课及教室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到课率、听课抬头率、上课秩序、教室卫生、多媒体设备管理情况等,填写附件3。

4.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填写附件4。

5.检查教学督导情况,整理原始督导材料。

6.检查教学改革及项目建设情况,填写附件5。

7.总结提炼院部教育教学特色,形成特色专项报告。

8.各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深入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基本状况,发现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会议记录,填写附件6。

9.自查结束后,按照附件7内容要求形成自查报告,连同附件1-6检查记录表(院部盖章、院部负责人签字)于11月15日下午5点前交至教务处605室。

(二)学校全面检查(2024年11月18-22日)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督导办、教务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各院部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推门听课、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院部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8。检查结束后根据得分对先进院部进行表彰,同时对落后院部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充分重视期中检查工作,做好计划 、统筹布置、认真自查、客观评价。

(二)各院部要按照检查内容,深入一线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先进典型,进行亮点学习;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整改和完善。

(三)检查过程中,要形成相应的原始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对相关问题记载要具体详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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