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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
发布日期:2018-03-12 10:15 浏览量:
各高等院校:
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4号)、《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5号)和《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竞赛工作实际,为做好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赛承办申报
参照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拟设赛项(附件1),有意申办省选拔赛赛项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级示范(骨干)、特色高职院校,可在1月15日前填写《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河南选拔赛赛项承办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最终省赛承办校名单,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原则同一院校连续承办同一赛项不超过两年。承办校连续承办同一赛项两年及以上的,在有其他院校申请承办该赛项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由原承办校承办。承办校继续申办已承办赛项且不超过两年的,原则上仍由该校继续承办。
二、国赛承办申报
有意向申请承办国赛赛项的院校,可在1月15日前填写《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承办申请表》(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由教育厅汇总遴选后报送教育部,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
三、裁判员、监督员推荐
(一)推荐单位
    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本科院校。
   (二)裁判员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指定裁判工作。
(三)监督员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工作。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推荐程序
各有关高校结合本校开设专业现状,针对2018年各拟设赛项(附件1),在我省有关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范围内推荐裁判员、监督员。
1.各有关高校负责组织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专家信息管理平台(打开网址<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后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帐号。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在使用平台时需熟悉大赛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大赛官网http://www.chinaskills-jsw.org/“资源共享”栏下载)。
2.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后,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根据情况选择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赛项申办单位)--在线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我厅高教处审核。
四、其他要求
各高等职业院校务必高度重视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工作,应加强与赛项相关专业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联系,积极争取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和参与。认真策划、精密组织,把赛事做好。
各院校要将赛前训练与日常教学紧密结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通知要求,严格贯彻国赛赛项规程,积极做好赛项的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丽 杨 森
电  话:0371-69691869
邮  箱:henangaojiao@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D825房间。
附件:1.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2.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河南选拔赛赛项承办申请表
  3.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承办申请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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