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当兵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7-03-21 20:40 浏览量:
1、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
2、开发区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4、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5、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按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的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的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6、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9、设立了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10、高职(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30%以上。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12、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服役年限视为工龄。
13、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开发区为义务兵父母免费查体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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