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考生将在3月6日开始体检
发布日期:2023-03-01 09:57 浏览量:

根据市考试中心体检工作安排,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6日开始进行:

一、体检对象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

二、体检时间

按照市考试中心安排,我校考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6日开始,预计3月14日前完成。

三、体检地点

考生须在通知地点和时间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由系部和班主任辅导员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医疗单位)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规定选用,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医疗单位)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四、注意事项

1.普通高校招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体检结果是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未经高招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2.考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充分了解体检结论对填报志愿及录取的影响,认真阅读本人各项体检结果,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出复检申请。考生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合理饮食、科学用眼,不乱服药物,将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遵守体检纪律,按时参检,诚信应检。体检时将认真核查身份信息,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确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在规定时间参检的考生,请及时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准后,根据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按时补检。拟申请在高考中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在高招体检期间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5.今年我省高考继续实行“无声入场”,体检信息采集时,体内植有金属的考生,应主动报告植入的具体部位,由工作人员核准后录入系统,以便高考时顺利通过入场检查。

6.我省普通高招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最新动态。

重要提醒:考生要及时关注学校和系部班主任辅导员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班主任或辅导员,也在下方留言,或拨打学院考试服务中心电话0395-5515051。

摘自:升学专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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