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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0-02-01浏览量:
 
漯疫防指办〔2020〕26 号
 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居家隔离 观察基本措施》等 8 个防控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 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机制,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经研究,我们结合实际,组 织专家编制了《居家隔离观察基本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临时指南》等八个防控指南,用于指导相关集体 单位和个人开展相关防控工作。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防控指导。
 
附:
1、《居家隔离观察基本措施》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临时指南》
3、《餐饮服务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4、《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5、《企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6、《企业职工个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7、《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8、《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职工个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2020 年 1 月 31 日
 
 
附件 1

居家隔离观察基本措施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 民群众的自我防控能力,现将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漯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 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动自 行居家隔离 14 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 温测量,做到村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户不漏一人。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 观察对象书面或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 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 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 住人员的接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需经隔离管理人员批准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方可。 
3.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
观察管理人员应每天掌握其健康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 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居家隔离者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 促等异常临床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 生机构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隔离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 要通风 2-3 次,每次 15-20 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 疗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7.居家隔离期 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格化管控等措施,认真落实好、指 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附件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临时指南

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风险。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降低飞沫量和喷 射速度,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保护佩戴者的吸入风险。
一、佩戴口罩的原则 口罩的使用原则:不盲目使用,不过度防护。 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只有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场所
(如电影院、商场、大型会议室等)需要佩戴口罩。 在非疫情高发地区(如我市),建议公众佩戴一次性医用口
罩;
棉纱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二、常见口罩类型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公众和医疗机构的日常使用。
2、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效果优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公众包括疑似病例患者、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环 卫工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在岗期间佩戴。
3、日常防护型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 使用医用口罩,推荐疑似病例佩戴。公众可在人员高度密集场合佩戴,也可作为防雾霾时佩戴。 4、医用防护口罩:推荐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流
行病学调查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病人家庭消杀人员,以及确 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转移使用。资源缺乏时,不建议公众过 度防护,可留给一线医护人员使用。
5、工业防颗粒物口罩:颗粒物的阻隔能力与医用防护口罩 类似,可用于工业防尘和雾霾防护。由于该类口罩无血液透过性 测试,不推荐公众佩戴,也不能用于手术室等有卫生学要求的区 域。
6、带呼气阀的口罩:呼气阀是单向阀门,可阻止含有病毒 的飞沫吸入,从而保护佩戴者。但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佩戴就会 变成行走的传染源,开启的呼气阀可能将病人含有病毒的飞沫排 出。
三、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步骤
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
2、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3、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 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5、口罩的摘除:摘除口罩时不要触摸口罩污染面。
四、使用后口罩的处理
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风险,但 4 小时后口罩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防护性能降低,建议更换。 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如果是疑似 病例或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弃物有严格的处理流程,不会重新进入市场流通。
 
附件 3

餐饮服务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南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 过餐饮服务环节扩散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结合餐饮服务行业(含机关食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指南。
一、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按 照疾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培训工作,落 实防控措施。
二、禁止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采购、 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三、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 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和 肉制品。
四、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 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以上)、 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 督促其及时就诊。
五、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在工作中及上下班途中,都需要佩戴正规防护口罩并及时更换。 六、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
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 动物、流浪动物接触。
七、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者熟食之后、餐前 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  于 15 秒。从业人员应提醒就餐人员在就餐前洗手。
八、暂停从武汉来的从业人员工作,并协助将其送至所住
(在)社区、居委会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居委会管理,早 晚测量体温。14 天内自我隔离观察无症状后方可上岗。
九、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 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十、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 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
十一、餐厅、食堂要定期开窗通风。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 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十二、生食、熟食分开加工,及时洗手;食品加工要充分熟 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 60℃;外送餐食的保温箱、 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要每天清洁消毒。
十三、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污染。 十四、如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应开展终末消毒。 十五、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配合政府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解读和宣传,加强对店 内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 牌。
十六、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禁止接待大规 模聚餐活动。
十七、有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测 温器具,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就餐场所发现 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 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附件 4

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南

一、预防控制措施
(一)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 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三)公共场所进出口处和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 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
(五)加强宣传教育,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 控知识宣传栏。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冬春季 传染病防控知识。
(六)建议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检 测体温。
(七)进入人员应佩戴口罩。
(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 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应主动戴上口 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旅居史和接触史,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九)取消非必需的室内外群众性活动。
(十)每天使用消毒剂对物体表面(地面、桌椅、电脑键盘、 鼠标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进行消毒。

二、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 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一)清洁消毒部位及方法 1、空气。保持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
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垃圾。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用过的纸巾、 口罩等放置到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 500mg/L~ 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 塑料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处理。
3、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洗手盆、 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 30 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4、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 30 分钟,再用清水洗净。
5、工作人员的手及皮肤、黏膜。手消毒可采用含 70%~75%乙醇手消毒液擦拭手部 1~3 分钟,防止手造成的交叉感染。有 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 消毒。 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然后用一次性吸水材 料沾取 0.5%碘伏消毒液或含氯消毒剂和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 毒 3 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 洗或 0.05%碘伏冲洗消毒。
6、污染物。主要指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 少 量 污 染 物 可 用 一 次 性 吸 水 材 料 ( 如 纱 布 、 抹 布 等 ) 沾 取 5000mg/L~10000mg/L 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 毒湿巾)小心移除。
大量污染物,应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 用足量的 5000mg/L~10000mg/L 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 毒,作用 30 分钟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 500mg/L~10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 2 米。处理污染物应 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二)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有效氯浓度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使用 84 消毒液(有效氯含量 5%)。按消毒液:水为 1:100 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 12-13%,20 克/包)。1 包消毒粉加 4.8 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 480mg/片-580mg/片)。1 片 溶于 1 升水。
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3、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 行配制和使用。
(三)注意事项 1、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
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2、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附件 5

企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 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中 央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在洗手间配置洗手液、抹手纸或 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四)每日对职工进行体温检测,降低车间人员密度,控 制工作时间,车间每日通风并进行消毒。
(五)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询问有无湖北接触史 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异常情况,方可入楼公干。
(六)开展适当、适度工间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 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七)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对于职工患病情况进行详 细记录。
二、企业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患者时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二)及时联系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 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 应接受 14 天医学观察。
(四)根据有关部门建议,适时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 人员密集的措施。
(五)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六)实施健康申报制度,对于有发热、咳嗽的职工应回家 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环境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可以 每日对车间、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 进行消毒,消毒剂可选用含氯消毒剂、75%酒精、过氧化氢、 过氧乙酸等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 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附件 6

企业职工个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南

(一)职工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回家观察休息, 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二)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或者班车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三)保持厂区车间内外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 3 次,
每次 20-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工作时佩要戴口罩,保持 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需佩戴口罩。
(四)在单位食堂进餐时采用分时进餐,避免人员密集。 餐厅每日消毒 1 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
(五)下班离开单位前要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回 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 多人聚会。
(六)单位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均须佩戴口罩,并 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 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七)对使用频繁的座机电话每日 75%酒精擦拭两次。
(八)疫情应急响应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 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 7

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指南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 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中 央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在洗手间配置洗手液、抹手纸或 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四)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结束后开窗通 风并对会议场地、家具进行消毒。
(五)减少公务来访,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对来访人员 进行体温检测,并询问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 畅等症状,无异常情况,方可入楼公干。
(六)开展适当、适度工间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 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七)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对于职工患病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二、单位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患者时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二)及时联系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 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 应接受 14 天医学观察。
(四)根据有关部门建议,适时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 人员密集的措施。
(五)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六)实施健康申报制度,对于有发热、咳嗽的职工应回家 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一)以环境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 可以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 部位进行消毒,消毒剂可选用含氯消毒剂、75%酒精、过氧化 氢、过氧乙酸等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每个区域使用的保 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二)公务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 75%酒精擦拭 1 次,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 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附件 8

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职工个人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

(一)职工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回家观察休息, 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二)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或者班车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三)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 3 次,每次
20-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多人办公时佩要戴口罩,保持 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需佩戴口罩。
(四)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 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
(五)在单位食堂进餐时采用分时进餐,避免人员密集。 餐厅每日消毒 1 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
(六)下班离开单位前要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回 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 多人聚会。
(七)单位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均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 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认真询问和登记外 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八)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九)对使用频繁的座机电话每日 75%酒精擦拭两次。
(十)疫情应急响应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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