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院定于2017年12月29日8:00——12:00对2018届毕业生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信息采集的学生须符合毕业条件,无遗留问题。
二、2017年12月29日上午8:00全体应届毕业生在教室等候通知,不得迟到或缺勤。
三、因未参加毕业生信息采集影响学信网毕业信息公布和毕业证书办理的,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信息采集费20元/人。2017年12月2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送交学籍管理科。
五、各系部、各毕业生班级要及时传达通知,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